法律知识

监事会工作报告由谁审议通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07 19:16
人浏览

  监事会工作报告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监事会需要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保证。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职能,是公司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多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由谁审议通过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监事会工作报告由谁审议通过

  监事会工作报告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监事会需要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保证。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职能,是公司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二、监事会的组成如何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股份公司监事会还可以设副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副主席可以在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多久

  监事会成员通常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一些国家允许法人担任监事。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的积极和消极任职资格与董事相同,但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监事会成员的卸任与免职的原因和方法与董事基本相同,即监事在任期届满时自然卸任。监事还可能因丧失任职资格而被解除职务。

  实践中,中小型公司受到大股东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发挥得并不是特别好。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由谁审议通过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