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属于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8 11:43
人浏览

  有时候,人们涉及到交易可能会进行股权转让,这时候需要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一方提供资金获得股权,一方失去股东资格,失去股权。二者的权力和义务都有规定。那么,股权转让属于什么股份转让有哪些限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股权转让属于什么

  股权是一种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具有财产权、经营管理权等多种权利在内的综合性权利集合形态,它是与我们平常所讲的“物权”或“债权”不同而又彼此相关的一种独立的权利形态。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股权的持有与股东身份的存在不可分离,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身份的丧失,股权的受让意味着股东身份的取得。

 二、股份转让有哪些限制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我国《证券法》第83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三、股份转让的方式

  (一)记名股份的转让。《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由背书的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大册。

  (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三)上市股票的转让。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上市股票,通常将股票交由托管,股票买卖的交割通过证券经纪商进行,转让双方并不谋面,证券和资金从帐簿上划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股权转让属于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股权转让是有一定的限制的,股权转让后意味着一方拥有股权及其所有收益,另一方放弃了股权收益的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