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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降注册资金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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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需要填写企业的注册资金,可能很多人以为注册资金越多越好,其实不是这样的。当然注册资金越多表明公司实力越强,但也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填写注册资金。更何况,后期还可能涉及到企业降注册资金的情况。那么,企业降注册资金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企业降注册资金程序

  1、由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规定外,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如果公司股东会行使减资权利,应作出减资决议,并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

  2、要修改公司章程。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中载明的主要内容之一,为此减资后还必须经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3、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这也是公司必须履行的一项程序。《公司法》第186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告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进行变更登记。按照法律规定,你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资本变更登记。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你公司应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向当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3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二、公司注册资金要实缴吗

  公司注册资金一般不需要实缴。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原因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

  (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

  (3)增派股息。 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时,还可与“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结合,一扫亏损,尽早恢复分红。

  (4)公司合并。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

  (5)分离部分。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独立时,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减资有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两种。形式上的减资是指仅在账本上减少资本,而公司财产不减,比如公司购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额,将一笔资金归还股东等。因经营状况不佳而需弥补亏损的减资是实质性减资,大部分减资属于这种情况。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企业降注册资金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企业降低注册资金的行为,一般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因为企业降资注册资金可能危及到民事主体,所以我们还是不建议降注册资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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