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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减资三个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4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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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有限公司减资三个条件,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义务与“公告”义务;“通知”义务与“公告”义务。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有限公司减资三个条件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有限公司减资三个条件

  《公司法》第186条的表达是:法律允许公司减资,不过要践行法定的强制性程序,以化解可能引发的债权人利益失衡。一条三款告诉了我们三项强制性规则:即:

  其一,强制性地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其二,强制性地“通知”义务与“公告”义务;

  其三,减资后注册资本“通知”义务与“公告”义务。

  第149条规定,为减资而注销股份,可以成为公司取得自己股票的禁止性例外。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1条,则原则上禁止减资,例外允许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二、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4) 变更登记

  三、公司减资所需资料清单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有限公司减资三个条件的内容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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