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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如何变更名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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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公司规模开始扩大想成立新的公司时,不知道到底要成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这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等,那么分公司如何变更名称?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分公司如何变更名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6、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注册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分公司如何变更名称的相关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公司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给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工商信息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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