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民非企业注销需要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4 17:18
人浏览

  有很多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导致企业债台高筑,最后无法运营,就要申请破产清算,在清偿完债务后,就要将企业注销,在短期内是不可以再重新注册,登记机关有权不予核准,那么民非企业注销需要多久?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民非企业注销需要多久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行政审批条件为:

  (1)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2)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由此可以知道,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后,应当在自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民非企业注销需要多久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申请注销登记:

  1、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不再具备成立登记条件的;

  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

  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5、因分立而解散的;

  6、因合并而解散的;

  7、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日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

  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认需要注销的;

  9、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流程

  1、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申请,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关领取注销登记表;

  2、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组织开展清算工作并写出清算报告。

  3、在完成清算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4、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上款规定的全部材料后30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注销的决定。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公告费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由该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担,登记记管理机关代收代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民非企业注销需要多久的相关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后,应当在自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企业要是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企业内部决定要将公司解散的,都可以进行注销,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