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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地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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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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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公司更换了营业执照的地址,但是没有更换工商登记信息,导致在工商登记机关查不到该公司的正确地址,有时候文件就不能准确的寄到该公司,那么公司变更地址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分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属于变更税务登记证的内容,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3、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3)其他有关资料。

  4、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5、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属于变更税务登记证的内容,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明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

  3、其他有关资料。

  4、如果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还要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的基本流程

  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都是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来处理的。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那么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之后再进行吸收合并。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也就是等同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会计上是作为收回投资来进行处理。这样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从而不受到企业“在清算期间不能开展和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

  1、合并的公司股东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财产清单及资产负债表;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还有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使得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三、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办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三)需要准备的证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备注:银行开户许可证就不需要了,因为变更银行必须法人亲自去,所以一般代理公司银行这一块也就不代理了。

  以上就是关于分公司变更地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的相关介绍,对于分公司负责人的变更,建议大家提前准备相关的材料,注意一下具体的变更流程,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来递交材料,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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