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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破产清算股民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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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可能了解地少,通常我们的上市公司,在经济经营活动时一般都会与其他公司或者个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在公司被迫宣告破产时,为了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收回到期或者未到期的债权。上市公司破产清算股民怎么办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上市公司破产清算股民怎么办

  上市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它原因宣布破产,那么按照破产程序,上市公司必须首先偿还债务和优先股权,剩下的资产就是普通股东的可分配财产。一般来说,当某只退市股票宣布破产后,普通股东基本是没有资产可以分的,但也不需要分担上市公司的连带赔偿责任。

  二、破产宣告是什么意思

  所谓破产宣告,是指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所在地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法院对破产宣告条件进行审查判断,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进行清算程序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程序。破产宣告是继破产申请、破产受理之后的程序阶段,以破产受理作为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受理后即产生程序开始的效力,但并没有进入实质性阶段。破产宣告是破产程序进入实质阶段的标志,且从破产宣告起不再产生破产程序的中止、回复情况。

  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权人提此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同时,该企业作为债务人也可以自行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董事会会议关于申请和解或宣告破产的决议、企业财产状况说明书、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

  债务人确属严惩亏损,不能清偿还到期债务的,而且债务人与其债权人间不能和解或和解无效,由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三、破产公告与申报债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公开进行,也就是不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是否公开,法院在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时,必须公开进行。应在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首先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到庭,当庭宣布裁定,债权人、债务人拒不到庭的,不影响裁定的效力。

  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的同时可发布公告。公告是人民法院送达破产宣告裁定的基本形式,是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的送达。破产公告一般应当刊登在专门公告刊物上,并进行其他的公告安排,或通过广播、电视进行公告,同时应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

  公告中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⑴破产宣靠裁定的主文,应当写明破产宣告公告、宣告企业破产的日期、破产企业的名称、破产企业的资产情况、基本负债情况、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⑵有关破产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的保存护事项;

  ⑶告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或破产清算组织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⑷告知(新)债权人申请债权的期限、地点和逾期未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⑸破产清算组织已被指定的,公告破产清算组成员的姓名、住所及地点;

  ⑹公告生效的日期,一般应写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⑺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上市公司破产清算股民怎么办的内容,企业破产后,按照破产程序,上市公司必须首先偿还债务和优先股权,剩下的资产就是普通股东的可分配财产。股民一般不要承担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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