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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麻烦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6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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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存续是需要以其正常运营为前提的,如果公司不进行运营就是需要进行一个公司的注销的,公司注销的流程是十分简便的,只需要携带资料去服务大厅办理即可。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注销公司麻烦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注销公司麻烦吗

  不麻烦,到办证服务大厅,带好资料直接办理就可以了。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二、如何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三、办理公司注销时间怎么规定

  1、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 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 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注销公司麻烦吗的全部内容。公司的注销就是需要经过相应的流程的,这对于任何一个公司都是十分重要的,毕竟也是关系到债权债务关系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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