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是现在小孩子都会去的学校,幼儿园也是会有民办或者是公办的,但是民办的幼儿园可能存在需要转让变更的情况,所以会有变更的手续需要去处理,所以民办幼儿园变更手续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民办幼儿园变更手续
1、申请变更登记,应由民办幼儿园及其上级法人单位指定本单位员工或者委托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经办人负责办理。
2、办理变更登记时,需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如变更举办者的需出具原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变更后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变更法人代表的,需分别出具原法人代表和变更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如不能出具的,必须有书面说明材料。
3、教育局收到民办幼儿园申请变更的全部有效文件后,根据幼儿园当年年检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需进行评议的,评议时间不算在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民办幼儿园。
二、民办幼儿园能否转让
1、幼儿园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幼儿园转让只能是转让幼儿园的资产,办学资质是不允许转让的。
2、因此转让协议不能约定转让资质,必须约定由接手方重新申办社会办学许可证。
3、在这个前提下,书面约定好资产的价格,转让日期,付款方式等内容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62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 、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三、上幼儿园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上幼儿园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民办幼儿园变更手续的相关介绍,幼儿园的变更手续还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对于这方面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呢,这样以后遇到这方面的事情也知道怎么处理呢,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