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职工安置补偿方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24 12:04
人浏览

  公司所称的“资产重组”还要追溯到2002年。2002年11月公司公告,公司拟以2002年6月30日经审阅的帐面价值8619万元的资产与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拥有的经评估的价值为9000万元的资产按1:1的比例进行置换,差价部分以现金补足。

  当时的公告显示,公司拟置入的资产包括广东金正公司与视频业务(VCD、DVD和超级VCD)相关的固定资产、原材料、产成品以及对金正通讯的其他应收款。而由于公司下属的天龙超市和天龙大酒店经营困难,亏损严重,因此成为公司置出的资产对象。

  和资产置换相配合,公司同时实施了《天龙集团调整劳动关系安置职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关键是职工安置,实施涉及到包括集团公司、原天龙超市、原天龙大酒店等在内的3000多名职工。然而,由于职工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各种矛盾,2003年11月,天龙购物广场发生在岗职工及待岗职工堵门事件,天龙购物广场无法正常营业,造成了相当的负面影响。此后,公司有关职工安置一直未得到解决。

  今天,公司终于重新公布有关职工安置实施措施。新的《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为:本次职工调整劳动关系和安置补偿的范围是公司所属的3040名正式在册职工。安置补偿金全部由太原市政府支付。对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将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不符合内退范围的职工,在解除原劳动合同后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对愿意继续在公司上岗的职工,公司将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