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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9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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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质生活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是受益于改革开放,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有企业发展壮大就会有企业走上没落、破产的道路。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呢?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是自然人出资,这是它们的共同点。两者的区别是:

  1、个人独资企业仅能以个人出资设立;个体工商户则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家庭出资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仅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3、依据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立。

  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性质上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之前,我国曾以雇工人数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加以区别,雇工8人以上者为个人独资企业,雇工不足8人者为个体工商户。显然,这种区分标准缺乏科学性,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后不再采用这一标准,即雇工人数少于8人的也可设立独资企业,关键看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三、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区别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资人为一人,由投资人独资经营,但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国公司法上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股东地位特殊而已。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主体出资建立的企业,但两者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体现在: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

  2、主体资格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

  3、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4、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先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而一人公司法律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且需在公司成立时一次

  就业难度不断增加,现在很多人会选择创业。不过创业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当事人一定要多方面考察。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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