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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8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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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不成功便成仁。尽管很多人都会选择成立自己的公司,但是由于管理人的不善于经营,频繁面临倒闭的现象。在公司注销后产生的一些问题该怎么办呢?比如独资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如何处理?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独资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如何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其法律人格在本质上没有与本人分离,企业被撤消后,其关系仍然受法律保护,可以提起诉讼. 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的。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所以它的债务在它被注销后应该是转移给投资人的,根据权利义务的相应原理,债权也要转移给他。

  这要分情况:

  1、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如果用于家庭使用的话,应以其家庭财产偿还债务;

  2、如果个人独资企业不用于家庭使用,则以其个人出资额对债伤承担责任。民法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所以,债权人可以在两年内主张其权利。应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以清算组名义形式权利。

   二、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压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注意事项是什么?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5、清算人中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登记机关应当在受到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被,做出核准登记或者帮准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经登记机关登出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登出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四、注销登记应提交的资料包括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登出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独资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虽然公司面临注销的情况,但是在注销之后我们要处理好债权纠纷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大家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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