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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7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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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面临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资不抵债,运作成本高,不足以盈利等不良情形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进行解散结算。那么合伙企业注销流程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合伙企业注销流程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关于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1、需要选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伙企业之清算人,恰如公司之清算组,二者发挥的作用是相同的。

  清算人可由全体或部分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但都应当在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选定,逾期未确定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通知债权人+备案登记+登报公告清算人确定后,应在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并且,清算人还应自被确定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支付税费+清偿债务合伙企业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4、编制清算报告+注销登记上述过程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二、合伙企业注销方式

  1、简易注销2、标准注销。

  简易注销属于工商局推出的一种快速注销方式,一般2个月即可办理注销手续,目前外资企业不能办理简易注销。而标准注销则是企业不能做简易注销时,采用的一般注销流程。一般耗时半个月到一年。视情况而定

  三、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

  1、负责人签署《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负责人签署、营业单位盖章);

  2、营业单位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营业单位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营业单位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4、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理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

  6、营业单位公章;

  7、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营业单位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合伙企业注销流程结束后,经企业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合伙企业终止。关于合伙企业注销流程的相关内容,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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