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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证券公司收购境外券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0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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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上证所主办的“证券公司创新与发展研讨会”上表示,鼓励证券公司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调整组织结构、创新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允许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证券类机构,为其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创造必要的条件。

  国内证券公司在走出国门、迈向海外的方式选择上,主要有设立分支机构、合资合营以及并购等三种可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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