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在经过了注册登记改革后,其基本格式没发生大的变化,由于分公司无须进行注册资本的登记,且经营范围以改革后仍须登记,因此,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在改革后仍须填写分公司包括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等基本信息、除此以外,还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公司的签章,负责人的信息更是需要另行详细填写,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2014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后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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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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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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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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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 |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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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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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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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
个 |
分公司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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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
变更项目 |
原登记内容 |
拟变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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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 |
注销原因 |
□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 □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
□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其它原因: |
□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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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分公司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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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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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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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负责人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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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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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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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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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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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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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和“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其他登记填写分公司名称和注册号。
4、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