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补发申请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19 06:11
人浏览

预先核准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企名预核( )(变)字[ ]第 号

申请补发原因

全体投资人

签名盖章处

核准意见

同意补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补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补( )企名预核( )(变)字[ ]第 号

核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①办理内资名称预先核准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签字。②办理外资名称预先核准的,合资、合作企业由中方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外方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独资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③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时,由拟变更企业加盖公章。

2、投资人变化的,申请人应同时申请已核准名称信息调整。投资人全部变化的,无权申请

补发名称核准通知书。

3、本页填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并签名盖章。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