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马蔚华: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15 20:58
人浏览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提交了《关于制订<
金融控股公司法>的议案》。

  马蔚华表示,事实上,我国已经涌现出一些金融控股公司。其中少数为金融机构
控股金融集团,多数则是工商企业控股金融集团。如果法律与监管缺位,将会蕴藏着
更大的风险。因此,亟须进行立法予以规范和调整。

  当前,我国已有个别商业银行或利用境内外法规的差异“曲线”设立、或依靠特
批设立了银行控股公司,如中国银行通过香港的中银国际,工商银行通过香港的工商
东亚,分别控股了其他金融机构,建设银行经特批在境内控股中金公司等。马蔚华认
为,应当给予所有符合资质的商业银行以同等待遇,统一准入门槛,倡导公平竞争。

  马蔚华表示,可以分两个步骤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制度。首先,在国
务院的授权下,由人民银行牵头制订《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条例》。在全面整理现有涉
及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制订一部条例,报国务院批准后成为具
有较高效力层次的行政法规。

  第二步,在上述基础上制订《金融控股公司法》,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成为法
律性规范,作为《公司法》的特别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应协调好与《公司法》、
《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之间的关系。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