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外资企业清算的程序及有关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7 07:39
人浏览

  外商投资企业因经营期限届满、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的,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原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

  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应当在企业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对外发出公告,通知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