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14 04:45
人浏览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按期足额出资是有限合伙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合伙人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首先应当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同时还应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1.承担有限责任的主体。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二字,其实是从有限合伙人这个角度来讲的,是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并不是指合伙企业本身承担有限责任。作为有限合伙企业而言,它依然应承担无限责任,应当以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其债务(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

  2.承担有限责任的对象。

  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对象仅限于合伙企业对外所负担的债务,至于有限合伙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时,则应对其承担无限责任。

  3.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

  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是一种间接责任,即有限合伙人不是直接向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清偿债务(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原则上也不能起诉有限合伙人),而是通过向合伙企业履行出资义务,间接地对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承担责任。换言之,有限合伙企业扮演了有限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债权人之间的“隔离带”,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其实是对合伙企业的责任。

  4.承担有限责任的上限。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只要有限合伙人履行了其出资义务,即便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的到期债务,合伙企业的债权人也不得要求有限合伙人承担责任。在这个意义上,有限合伙人与公司的股东十分类似,二者均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风险。纵然企业经营失败,有限合伙人或股东至多损失其出资,不会累及他们在出资以外的财产。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