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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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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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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大家都知道国有资产的相关内容吗?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具体请看下文。

  1、事业单位

  (1)凡是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或者所属的事业单位,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

  (2)非国家机关及非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事业单位,凡是由国家投入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

  (1)以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国有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国有企业的党、团、工会组织等占用国有企业的财产(不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党费、团费、工会会费以及按国家规定由企业拨付的活动经费等结余购建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集体所有制企业

  (1)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家所有。

  【解释】政府、国有企业为安置待业青年、企业下岗人员拨给或者投入集体企业的资产,明确是无偿转让(或者有偿转让而收取的转让费已达到其资产原值的),该资产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企业所有。

  (2)国有企业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独资创办的“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界定为国有资产。

  (3)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改组前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中,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全部界定为国家股。在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家股,其他减免税部分界定为企业资本公积金。

  (4)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国有单位只提供担保(未履行担保责任)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但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国有单位应予以追索清偿或者协商转为投资。

  (5)集体企业无偿占用国有土地的,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国有土地折价部分形成的国家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投入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企业注册资本增加,按照双方协议,中方以分得利润向企业再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中方投资者职工的工资差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4)可分配利润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各项基金中,中方按照出资比例所占的份额(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的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5)企业清算或者解散时,馈赠或者无偿留给中方投资者继续使用的各项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5、股份制企业

  (1)国家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3)股份制企业公积金、公益金中,国有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4)股份制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国有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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