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23 15:48
人浏览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有两种会计方法:
  一种认为转换权有价值,并将此价值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另一种方法不确认转换权价值,而将全部发行收入作为发行债券所得,其理由,一是转换权价值极难确定,二是转换权和债券不可分割,要保留转换权必须持有债券,行使转换权则必须放弃债券。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