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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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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3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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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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