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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委托和聘用的管理人员不得有那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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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8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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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委托和聘用的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擅自以企业财产担保;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未经投资人同意,与本企业订阅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本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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