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办程序及所需文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07 13:45
人浏览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原件);
2、批准证书(原件);
3、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
4、境外企业的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
5、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的任命书及其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
6、住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是租赁还需提供租赁期限至少一年的租赁协议;
7、其他有关材料。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