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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注册资本审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18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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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并非专为发现被审计单位的抽逃注册资本行为,但应充分关注可能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抽逃行为,或者在专门签订业务约定书进行抽逃注册资本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注册资本是否抽逃实施适当的审计。
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了解相关法规对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询问管理当局遵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所采取的措施,当相关法规对被审单位注册资本有最低要求,特别是分等级时,应考虑存在注册资本抽逃的可能性,实施适当的审计。笔者将审计的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审计过程中涉及主要内容:会计报表、验资报告、银行流水对账单(余额对账单)、 “实收资本”记录及附件、大额银行款项收付的附件、实物交接手续、过户后产权证等。
货币资金出资审计程序:取得会计报表—审查 “实收资本”科目—检查 “银行存款”科目—审查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盘点现金—审查每笔大额款项支付凭据。以货币出资方式的抽逃注册资本审计中,审查银行流水对账单是最有效的措施,企业的资金流动就像个人存折一样被详细记录,证明力较强。
非货币资金出资审计程序:取得会计报表—审查 “实收资本”科目—审查 “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科目—检查实物交接手续、过户后产权证等—现场抽盘。
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一般来说肯定是最高层管理人员所为,而抽逃的事实又无法纠正,此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采取适当的措施,征求律师的意见或解除业务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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