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股东出资不到位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18 19:15
人浏览

股东资格,是出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股东资格取得的判断标准。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等规定可以推断,股东资格的取得并不以股东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必要条件。股东出资不到位所应承担的是因违反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合同的约定产生的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同时,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文件对股东资格的记载,亦对股东资格认定具有相对优先的证明效力。

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