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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登记注册管辖划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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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专业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二)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境外就业中介服务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三)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四)从事征信服务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五)西客站地区、首都机场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由住所所在地区县分局负责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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