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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0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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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当中,很多时候会需要用到公证书,比如说对合同进行公证,这个活动具有不可替代性,要到公证机构办理,这样才能确保真实、合法,很多人没有见过公证书,那么公证书的格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证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公 证 书

  (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4、引用文书的全名。

  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委托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委托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7、根据需要,可以另起一行注明公证书用途,如“本公证书用于办理继承×××在台湾的遗产手续”。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二、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三、公证的一般程序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凳芦液行为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出具公证书。

  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证书的格式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上述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其他公证文书格式有所不同,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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