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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赠与要走哪些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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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或者情侣之间表达感情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些就是采用最直接最实际的方式打动对方,那就是赠与对方财产,为了确保这份赠与生效,很多人都会签订赠与协议,然后去公证处办理公证。那么财产赠与要走哪些手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财产赠与要走哪些手续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性质上来看,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说已经承诺就成立的合同。所以,当事人如果就财产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赠与合同就生效了,至于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则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合同生效并不意味这受赠人就获得了财产的所有权。

  财产赠予分动产和不动产赠予。动产以交付作为生效要件,不动产赠予则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才可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如房产赠予则必须双方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赠予人可行使撤销权使赠予行为无效。当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财产赠与公证的办理流程

  1、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2、填写公证申请表。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3、公证受理。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

  三、财产赠与合同不公正有效的吗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财产赠与要走哪些手续”等相关法律知识。要想赠与协议生效一定要按规定签署相关信息,公证机构受理之后,火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及法律后果。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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