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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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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2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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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简要内容:各地设立行政审判庭,湖南省汨罗县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中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1978年:党的十一

简要内容:各地设立行政审判庭,湖南省汨罗县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中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庭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978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1979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设“法制委员会”

  司法部恢复设立

  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次通过7部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在内的重要法律,1978年宪法修正

  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问题的决议》

  1980年:

  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设立

  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中外合营企业可以就纳税争议提起诉讼。这是我国自1978年以来最早的行政诉讼立法例

  1981年:

  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设立

  1982年:

  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民事诉讼法(试行)》,该法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行政审判开始有法可依

  现行宪法诞生

  1984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起草,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曹志任起草小组组长。这是行政法学界第一次参加一部重要行政法律的起草工作。后草案几经修改,最终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

  司法部举办行政法研究班,比利时根特大学行政法荣誉教授德·迈耶尔应邀主讲比利时行政法,王名扬教授讲授比较行政

  全国行政科学学术讨论会召开,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

  行政管理学研讨会召开,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由中央行政机关主持召开

  1985年:

  第一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拉开我国第一个5年普法序幕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

  1986年:

  《民法通则》颁布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颁布

  国务院合并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重新成立国务院法制局

  各地设立行政审判庭,湖南省汨罗县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中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庭

  监察部恢复设立[page]

  首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

  行政立法研究组成立

  1987年: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颁布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颁布实施,2007年被废止

  全国政府法制工作会议首次召开

  全国政府法制工作理论研讨会召开

  1988年:

  现行宪法第一次修改,“私营经济”入宪

  《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行政审判庭

  包郑照状告温州苍南县政府,被喻为“中国民告官第一人”

  1989年:

  《行政诉讼法》颁布,行政诉讼制度确立

  1990年:

  《行政复议条例》颁布

  首次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1991年:

  最高法院发布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全国首例行政抗诉案件

  1992年:

  电影《秋菊打官司》上映

  1993年:

  现行宪法第二次修正,“市场经济”入宪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依法行政”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依法行政”

  1994年:

  《国家赔偿法》颁布

  中共中央首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1995年:

  《信访条例》制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行政法学界庆贺王名扬教授从教55年

  1996年:

  《行政处罚法》颁布,第一次规定相对人有请求听证的权利

  1997年: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

  《行政监察法》颁布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始试点

  1998年:

  国务院机构改革:40个部门减为29个。国务院法制局升格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1999年:

  现行宪法第三次修正,“依法治国”入宪

  《行政复议法》颁布

  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发布《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

  2000年:

  《立法法》颁布

  最高法院发布《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行政强制法研讨会[page]

  2001年:

  国务院对建国以来的行政法规进行清理

  首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信息公开研讨会

  行政许可法国际研讨会

  2003年:

  《行政许可法》颁布,我国立法第一次确立信赖保护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颁布

  孙志刚事件,《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

  《国务院工作准则》将依法行政作为国务院三项基本工作准则之一

  全国依法行政理论研讨会召开

  国务院法制办首次就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2004年:

  现行宪法第四次修正,“人权”入宪

  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2005年:

  《公务员法》颁布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颁布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颁布

  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

  2006年: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国务院召开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会议

  2007年:

  党的十七大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国务院召开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颁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颁布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颁布

  2008年: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颁布

  (李立根据何海波编著《法治的脚步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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