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举村支书,河南省沁阳市山王庄镇的8名农民被公诉并判诽谤罪。二审后均被不同程度加刑。随着省委督察组的介入,公诉机关以事实、证据变化为由申请撤诉,8人被“取保候审”,并被要求在没有“赔偿决定书”的情况下接受国家赔偿。但6名村民拒收不明不白的赔偿。
①堂堂国家公检法机构,说关就关,说判刑就判刑,说放就放,说赔偿就赔偿。法律是什么?儿戏吗?
②既然是国家赔偿,说明是以国家的名义来做出补偿,严肃性勿庸置疑,岂能用一张收据了事。请沁阳市告诉受害者和广大群众,为什么要赔偿,如果是做错了那么赔偿之外总还需要一声道歉吧。
③沁阳市副市长的话让人挺不舒服。赔偿额比我的工资还高,可以了。意思是你们别闹了,领了钱好好过日子,这事到此为止。牢狱难道是工作场所?不管怎么说,此案背后迷雾重重,不查清真相,不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一点赔偿就想了结此事,这就算是公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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