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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胥敬祥含冤入狱13年获国家赔偿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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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2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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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2月,村民卫国良和胥敬祥一起喝酒时,发现胥敬祥的毛背心是自己的妻妹编织的,而其妻妹正是当时多起连环抢劫案的被害人之一。警方接到举报后,于当年4月1日将胥敬祥刑事拘留。凭借着毛背心,胥敬祥一下子就被判刑16年。

  胥敬祥出狱后,经过4年的奔波,今年11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后作出赔偿决定:胥敬祥因错捕错判被羁押,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基于胥敬祥错捕错判被羁押4732天的事实,赔偿委员会认为:应按2008年度全国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111.99元)标准计算,赔偿金共计529936.68元,由三义务赔偿机关共同赔偿。

  总计达52万余元的国家赔偿款被递进银行窗口,换来了一张崭新的银行卡。胥敬祥对记者说:“尽管这些钱不能换回我的生活和幸福,但我还算是个幸运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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