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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赔偿请求人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2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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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发生了由于行政行为或者是刑事行为造成的受害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的时候,受害人是向国家申请赔偿的,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国家赔偿的申请人的。到底哪些人才可以成为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呢?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国家赔偿的赔偿请求人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吧。

  一、国家赔偿的赔偿请求人有哪些

  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3、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二、赔偿义务机关包括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利益的法定时期,超过该时期的,权利人即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也不再加以保护,因此,受害人提起国家赔偿应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进行。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即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国家赔偿的赔偿请求人有哪些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国家赔偿的赔偿请求人的相关知识呢?而且在很多情况下都不能享受到各种国家政策的无国籍人士在受到行政行为或者刑事行为的侵害的时候也是可以依法申请相应的国家赔偿的,而且不仅是自然人连企业法人也同样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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