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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的物权的设立需要登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01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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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的物权的设立是需要进行登记的,船舶的物权的设立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需要登记的船舶有四种,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船舶物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享有的对船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船舶物权

  一、船舶的物权的设立需要登记吗

  要登记。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些法律对船舶、航空器的物权登记效力问题已有规定。例如,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还有民用航空法等也有类似规定。

  二、海商法船舶所有权概念

  我国《海商法》第七条规定,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船舶所有权可为自然人所有,也可为法人所有。如果是国家所有的船舶,由国家授予具有法人地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的,海商法有关船舶所有人的规定适用于该法人。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船舶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船舶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 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是一种特殊的动产,其所有权具有与其他动产的所有权不同的特征。船舶所有权既有国家意义上的所有权,也有个人意义上的所有权。两者的内涵不同,国家意义上的船舶所有权主要体现的是船舶的国家特征,即船舶的国家属性以及随之而来的国家的责任以及国家对船舶的保护等;而个人意义上的所有权内涵则是通常意义上的所有权,即由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组成的权利。

  由于船东有权决定船舶的登记地,因此国家意义上的船舶所有权并不始终与个人意义上的船舶所有权相吻合。船舶登记地决定了船舶的国籍,即国家意义上的船舶所有权,船舶的国籍可能与船东的国籍是一致的,但也可能是不同的。虽然船东有权处置自己的船舶,但是决定船舶国籍的是船舶的登记地,而不是船东的所在国。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船舶物权要按照规定登记。

  三、哪些船舶需要登记

  根据《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主要有四种船舶需要登记。第一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第二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第三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第四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此外,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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