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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优先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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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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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船舶优先权是指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面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优先受偿船舶作为担保物的权利。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所规定的的权利,具有法定性、依附性等特点,也可能会出现消灭的情形。

  一、船舶优先权是什么意思

  船舶优先权,是指特定海事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以船舶为标的的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海商法赋予海事债权人的一项特权。根据中国《海商法》规定,享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人,可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对海事请求的船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规定优先权的标的是包括属具的船舶。

  二、船舶优先权有哪些特点

  1.法定性。船舶优先权的产生、适用范围、行使的方式、权利的变更及其消灭,均由法律所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任意变更、设定或消灭这些规定。

  2.依附性。船舶优先权依附于船舶,不因船舶的转让而消灭,即当船舶优先权人提出给付或者赔偿请求时,现实控制该船的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就有义务做出赔偿,不论该优先权产生于其控制中,还是其受让前实际控制管理该船的人。

  3.秘密性。船舶优先权自动产生,不必经过登记,不需占有船舶,除权利人行使该权利外,第三人无从获悉该权利的存在。

  4.标的的特殊性。船舶优先权的标的仅为“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

  5.优先性。在赔偿顺序上,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抵押权以及普通债权受偿。

  6.的实现方式的严格与唯一性。船舶优先权必须而且只能通过法院扣押有关船舶来实现,而不象抵押或留置那样可以协商折价、拍卖或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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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船舶优先权的消灭原因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的除外,这在实际上是一种对物诉讼的特征,尽管我国司法制度不承认对物诉讼,但在《海商法》司法实践中作为一种现象还是存在的。

  关于船舶优先权的消灭,根据我国《海商法》,主要基于下列三点原因:

  1.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其间不得中止或中断。

  2.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3.船舶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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