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船舶抵押权登记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23 01:29
人浏览
导读:船舶抵押权登记要注意船舶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和受偿期限等事项。书面申请书、船舶建造合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都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船舶抵押权登记注意事项

  船舶的抵押登记需要明确的注意事项有:

  1.船舶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不得超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确认的船舶价值。船舶价值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可以再次设置抵押。

  2.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抵押权人申请船舶抵押权登记。

  3.基于委托贷款合同关系申请船舶抵押权登记的,登记的抵押权人应当依据抵押合同确定,可以为贷款委托人或者受托人。

  4.抵押人以多艘船舶共同担保同一债权的,共同担保的债权数额不得超出各艘船舶抵押时的总价值。已设定共同担保的船舶,视作一个不可分的整体,可共同为其他债权作担保,但各艘船舶不得再单独作为抵押物担保其他债权。

  为共同担保的船舶核发抵押权登记证明书时,每艘船舶担保的债权数额均应填写抵押合同载明的共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但在抵押权登记证明书的备注栏内应注明“XX(船名)、XX(船名)、XX(船名)共XX(艘数)艘船舶共同担保XX(债权数额)元债权”。

  5.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申请最高额抵押的,应当约定最高债权额和受偿期限。最高债权额不得超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设置抵押时共同确认的船舶价值。

  6.船舶抵押权转移申请登记的,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封存原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向承转人核发新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并将相关情况记载在船舶登记簿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上。新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中抵押权登记申请日期仍填写原抵押权登记证书的抵押权登记申请日期,证书签发日为抵押权转移登记的审批日期。

  7.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未经注销不失效。

  二、船舶的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船舶的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建造合同;

  3.船舶抵押合同,船舶设定有其他抵押权的,还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事项:

  (一)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的颁发机关和号码;

  (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

  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允许公众查询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

船舶抵押权登记

  三、船舶抵押权人拥有哪些权利

  船舶抵押人拥有的权利是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对抵押的船舶优先受偿的权利等。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