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共同海损分摊计算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2 20:49
人浏览
  共同海损原则是一种责任分担原则,这个原则有效的实行了公平原则,保护了船舶行驶受益双方或者多方的共同利益,有效的避免的商事活动中损失之后的利益纠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讲述共同海损分摊计算是怎样的
 
  一、船舶分摊价值
 
  船舶分摊价值是指可以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船舶价值。该分摊价值有两种计算方法:第一种是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净值,加上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第二种计算方法是船舶航程终止地的完好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例如:
 
  某船在目的港的实际净值为140万元,运输途中该船舶遭受了25万元的海损,其中5万元属于单独海损。此时船舶的分摊价值该如何计算?
 
  按第一种计算方法该船舶分摊价值为:140万+20万=160万(元)
 
  按第二种计算方法该船舶分摊价值为:140万+25万-5万=160万(元)
 
  二、货物分摊价值
 
  货物分摊价值是指可以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货物的价值。该分摊价值的计算方式为: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扣减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由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例如:
 
  某船装载10000吨矿石,途中遭遇强海浪的侵袭,海水浸入货仓,致使1000吨矿石受损,为共同安全又抛弃了500吨矿石以减轻船载,卸货时每吨矿石价值5000元,其中包括保险费50元和运费100元,此时应如何计算货物的分摊价值?
 
  按上面介绍的规则该货物分摊价值为:
 
  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5000*10000=50000000,
 
  扣减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1000*5000=5000000,
 
  再减去由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100*500=50000,
 
  三、运费分摊价值
 
  运费分摊价值是指可以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运费数额。该分摊价值的计算方法为:承运人在航程结束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去共同海损发生后,为取得该项费用而支付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营运费用,再加上共同海损损失金额。(运费的分摊价值应以航程结束时所应收取的净运费为标准)例如:
 
  某船运载货物1000件,航程终止时承运人有权收取每件100元的运费,途中为了共同安全抛弃了200件货物,共同海损发生后,为取得该项运费承运人支付的营运费为每件10元,则运费分摊价值该如何计算?
 
  按上面介绍的规则该运费分摊价值为:
 
  承运人在航程结束时有权收取的运费:800*100=80000
 
  减去共损发生后支付的非共损营运费:800*10=8000
 
  加上共损损失金额:(100-10)*200=18000
 
  最后运费分摊价值为:80000-8000+18000=90000
 
  四、共同海损分摊计算是怎样的
 
  分摊计算是按照三种不同类型计算,可分为船舶、货物、运费三个大类进行分类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共同海损分摊计算是怎样的分类叙述,海损分摊保护了受益方们的共同利益,而且规定计算方法有利于防止一些矛盾的产生。希望我的文章对您有帮助,祝您阅读愉快!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