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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必须盖合同章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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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与他人合作的时候,一般都会选择签订一份合同,对于我们合作的一些相关的事项,来做出一个约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都会签下双方的名字,然后有时候还会盖合同章。那么签合同是不是一定要合同章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签合同必须盖合同章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签合同必须盖合同章吗

  不是必须,理由如下:

  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任何方式存在,包括口头合同。

  2、一笔交易只要经过有效的要约与承诺即告成立。

  3、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的,只要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即为有效。

  4、盖章只是签字的方式之一,并非必须。即使盖章,也并非一定要合同专用章。

  5、只要是能够代表合同当事人签署的任何签字方式均可。

签合同必须盖合同章吗

  二、附条件合同怎么签订生效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视该条件为期限;如果将将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如果将法定条件约定在合同中,应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在将不法事实作为条件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如果二者之间相互矛盾,则表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应认定合同不成立。

  《合同法》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因此,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又被称为延缓条件,是指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并不发生效力,只有当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解除条件又被称为消灭条件,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合同在条件成就以后即失去效力。

  条件的成就与否应依靠事实的自然发展,当事人不应以自己的行为阻止或者促成条件的成就。如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如果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三、附条件合同的分

  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

  第一,延缓条件。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合同成立之后,当事人不愿使它立即生效,待所附条件成就后合同才开始生效。故有延缓或停止合同生效的作用。

  第二,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原来的权利或义务即行解除,如所附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肯定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附条件)的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的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否定条件。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签合同必须盖合同章吗相关内容。签合同并不是一定要盖合同章才可以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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