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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运输合同的解除要退还已收的运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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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运输合同其实跟我们陆路运输的合同本质上都没差别,都属于承运合同的一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或出租人将货物经海道由一港运到另一港而由托运人或承租人支付运费的协议。包括租船合同和提单两大类,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海上运输合同的解除要退还已收的运费吗。

  一、海上运输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或出租人将货物经海道由一港运到另一港而由托运人或承租人支付运费的协议。包括租船合同和提单两大类。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及条款内容所依据的是有关的国内立法和《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等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合同除符合法定条件解除外,还可在开航前或开航后任意解除,但应支付相应的运费。

  二、海上运输合同的解除和订立

  (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

  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与托运人磋商订立,订立的过程也分为要约和承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发出要约的可能是承运人,也可能是托运人。承运人发出要约称为揽货,托运人发出要约则称为租船定舱。

  2、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但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后,可能因法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解除。海商法规定了以下三种合同解除的情况:

  1、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约定运费的一半;货物已经装船的,并应当负担装货、卸货和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

  2、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费已经支付的:承运人应当将运费退还给托运人;货物已经装船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装卸费用;已经签发提单的,托运人应当将提单退回给承运人。

  3、船舶开航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已经履行合同。但船长决定将货物卸载的,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并考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利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海上运输合同的解除要退还已收的运费吗全部内容,一般退不退运费关键是看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合同没有明文规定,法院就会根据相关法律来进行确定,一般就是看看装货船只的状态来确定。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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