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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讓提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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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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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稱不記名提單或指示提單(Order B/L),即為提單上的受貨人(Consignee)欄內沒有記載受貨人名稱的提單,因此誰持有 該提單誰就可以背書轉讓,在實務上我們常見到提單的背書有兩種情 況。
1. 空白背書(Blank Endorsement):也就是提單受貨人欄 內只註明"To order of"字樣,因此只須背書人簽名即可。

2. 記名背書(Special Endorsement):亦即指示被背書人姓 名,也就是在受貨人欄內註明"To order of ×××",而在實務上 指示被背書人的情況有二種:

(1)To order of Shipper (2)To order of issuing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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