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怎么解除居间合同定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1 22:58
人浏览

  居间合同是我国的合同种类之一。其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基于居间合同,居间人享有相应的报酬请求权、应当履行如实报告的义务。那么处理居间合同纠纷有什么需要注意?怎么解除居间合同定金?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处理居间合同纠纷有什么需要注意

  (一)如何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

  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二是居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

  (二)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是否可依约主张违约金或服务费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三)委托人规避居间人私下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四)委托买卖双方为居间人保管的定金发生争议时居间人应否参加诉讼

  从法律关系上来讲,虽然本案原、被告之间是因买卖关系引发的定金纠纷,原告与居间人之间对系争定金形成的则是保管法律关系,但被告(买受人)支付定金给原告(出卖人)及原告将定金交由居间人保管。

  二、怎么解除居间合同定金

  1、按照正规的购房合同,购房签约后,不能退房,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需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退房,乙方承担所有损失。所以,你的中介费基本很难拿回来,定金可以根据合同拿回来一部分。

  3、因甲方原因退房,乙方可以不承担损失。一切违约的追究,遵循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怎么解除居间合同定金”等相关法律知识。应当注意的是,居间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请求报酬,但是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由居间人自己承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