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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算债务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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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施工方在对建筑工程进行款项结算时,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留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以质量保证,只有当约定的保证期届满时才能取回。那么保证金算债务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保证金算债务吗

  保证金算债务,保证金一般是为了对履行建设合同、建筑质量做的一种担保,而支付的。符合质量要求验收合格会返还,如果不合格则会扣除,当事人有其它约定的从约定。这种对合同履行以及标的质量的担保是具有债的性质的属于债务。

  二、保证金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关于保证金的性质,有人认为其实质上属于履约定金或违约定金,但笔者认为其和定金还是有很多不同,首先是定金罚则非常明确,是刚性的,就是交付定金一方违约就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收取定金一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1、履约保证金是合同之债的担保方式。尽管担保法没有规定履约保证金,但在实践中,履约保证金已经大量的存在并发挥作用,我们应当承认其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合同担保方式。

  2、履约保证金明显区别于担保法所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合同之债担保方式。他们之间的区别较为明显,在此不再赘述。

  3、履约保证金也区别于定金。定金和履约保证金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如上面的案例所提到的,定金罚则是刚性的,但履约保证金是柔性的,换句话说,定金是法定担保方式,而履约保证金是意定的,从这两种担保方式的形式和内容都能看出两者的不同和区别。

  4、履约保证金有其独特的担保价值。笔者认为,履约保证金是一种动态担保、过程担保,可以将合同履行的整个过程纳入其担保范围,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一方出现违约时,扣除其已经缴纳的部分履约保证金促使其后续全面的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以及附随义务。而定金、保证、抵押、置业、留置等担保方式是一种静态担保和结果担保,如在约定定金的情形下,一方当事人违约,则定金罚则即发生作用,且是全部的、彻底的发生作用,其对整个合同起到的是结果的担保,而不能像履约保证金那样可以使合同当事人可以适时的修订自己的行为以最终使合同得以履行。

  对财产没有其他约定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三、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保证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保证金算债务吗的信息,由上可知,保证金一般是为了对履行建设合同、建筑质量做的一种担保,属于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帮助您更好更快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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