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非典致迟延履行合同可不承担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8 02:50
人浏览

案情: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今年4月交货,签定合同后,甲公司积极组织进行生产,但是今年3月,该公司有一名员工因疑似非典而被隔离观察,其他与该员工有过密切交往的员工也被相应隔离,公司被迫停产,导致与乙公司的合同未能如期履行,乙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非典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严重影响我国人民的生活健康和我国的社会经济但非典是否不可抗力,不能一概而论。非典虽然来势凶猛,但并非不可克服,经过我国政府和人民的不懈努力,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对于非典是否构成不可抗力的是由,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案甲公司为了履行合同已经作好了履约的准备,但是由于非典的袭击,公司无法正常组织生产,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公司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完全符合不可抗力的法律特征。甲公司对于迟延履行是没有过错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甲公司应该及时通知乙公司该不可抗力情形,否则,导致乙公司扩大损失的,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