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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券卡过期 余额自动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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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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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来临,蓉城各大商场、超市又进入火爆的促销期。昨日,市民王先生拿着180元返券卡到一家商场购物时,被营业员告知,返券卡过期,余额自动归零。“返券卡上又没有标注截止日期。而且,卡内余额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商场没有权利归零。”王先生大为不解,认为返券卡归零侵犯了他的财产权。

  “返券卡上又没有标注截止日期。而且,卡内金额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商场没有权利归零。”王先生认为,返券卡是他购物后,商场按照承诺返给他的,商场不能说归零就归零,即使商场要归零,也应该告知消费者,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擅自归零,就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

  对此,商场总服务台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家电商场促销,仅在元旦期间进行,为了便于尽快回收返券卡利于结算,商场将返券卡的使用期限设定为七天,还在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购物小票上明确标识出来了。“商场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工作人员认为,这是消费者失误造成的,商场无过错。

  最后,经王先生力争,商场最终让步。双方协商,180元返券卡,王先生按90元的金额换购商品。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大伟说,这个案例表示公示不明,商家存在一定过错,理应承担一定责任。在《合同法》中,商家的活动细则可视为格式合同的一种,有是甚至构成霸王条款。对霸王条款,消费者要敢于说不。此例,返券卡上未标注失效期,理应视为长期有效,商场应该全额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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