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情理法三管其下 六年买卖合同纠纷积案终执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9 05:47
人浏览

中新北部湾新闻网7月5日电(吴忠平 黄小艳)7月3日,防城港港口区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时,通过情理法三管齐下,使这起六年积案顺利执结。

冯某、李某拖欠沈某16677元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于200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经过多方查找,均找不到冯某,且找不到其可以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随后通过对另一被执行人李某单位的调查,了解到其每个月在被扣款后实际领取的工资不到400元,仅能维持最低生活。因两被执行人均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于当年中止执行了该案。

2008年5月,沈某向法院提供了李某有可执行的财产情况,证实李某系一房屋的所有权人。于是,沈某申请恢复执行该案。执行人员在接到该起案件后,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在该院另有债务,且目前经济十分困难。

于是,执行员多次传唤双方到法院对双方进行情、理、法结合的说服教育,劝解双方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执行人员要求李某多想办法,找亲朋好友帮忙,筹集资金来还款。如若不然,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拍卖其房屋。同时,也向沈某介绍了李某经济困难的状况,以及李某积极配合执行的态度。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沈某同意在利息方面予以让步,李某也表示愿意尽快筹钱还款。

同年年7月3日,被执行人李某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16677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