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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才租三个月就要搬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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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来到金星村文峰北路采访。在文峰北路,记者看到该路已经被挖开了一半,来往的车辆只能在半条道上行驶,十分拥堵。而文峰北路两旁的商铺生意也显得比较冷清。赖先生告诉记者,自从该路被挖开一半后,店里的生意明显淡了不少。赖先生表示,希望可以尽早与房东解除合同,退回押金。对此,房东张先生表示,尽管他与赖先生合约在先,但考虑到道路被挖影响了赖先生的生意,他会积极与黄金岭街道办事处联系,争取早日与街道办事处谈妥搬迁事宜,早日把押金退给赖先生。

  对此,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烈桂表示,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生效后,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回相应的租房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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