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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商业纠纷首次引入视频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9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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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京城首次出现了“视频合同”:商家口头承诺、商品细节、交易过程等文字合同无法体现的细节,都可作为购物合同的动态条款摄录在DV机中。届时,消费者只拿一张DV光盘便可维权。对于北京家具协会与红木企业宣明典居推出的“视频合同”,律师称具有法律效力,更能保障消费者权益。

  北京家具协会秘书长于秀苏说,与一般商品不同,红木家具因为材料稀缺性和高增值性,价格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元。在利益的刺激下,一些企业利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常用材色相近、价格便宜的木材冒充红木,或者用红木名称和地理名称打擦边球,而交易过程中这些细节都无法体现到纸质的合同当中去,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用视频来签合同,商家的口头承诺、商品介绍都可作为合同条款。”于秀苏说,这不但约束商家不能随便“拍胸脯”、“打包票”了,一旦产生问题,消费者也留下了充分的证据。

  “商家大量口头承诺往往在制式合同中无法体现,而口头宣传当中的误导和虚假成分,都只有视频合同留作证据。”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视听资料”可作为法律证据。“视频合同”让以上问题迎刃而解,尤其适合非流水线工业化产品,一旦出现纠纷,“视频合同”将是强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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