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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 压碎手腕索赔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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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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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覃某通过一家劳务输出公司到灯饰企业打工,他没有和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和灯饰企业签合同。覃某在操作冲床时候,左腕被压碎,导致残疾,覃某工伤认定难,索赔遭遇到很大难题。

  2013年10月17日,广西南宁的覃保能在中山小榄镇通过一家劳务输出公司,顺利进入一家灯饰企业打工。工作一个星期,在操作冲床时,左腕以下部分被压碎致残。由于既未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与灯饰企业签约,覃保能索赔遭遇一连串难题。

  上班一周手被卷进机器

  1月8日下午,南都记者见到了已经在中山小榄镇奔波2个多月的覃保能和他的父亲以及堂哥。覃保能的左手一直缩在长长的袖子里,在父亲的要求下,他才慢慢伸出左手:左腕以下部分全部被截肢,伤口已经愈合。“现在每到下午四五点时,手会变得很麻。”覃保能说。

  覃保能今年31岁,来自广西南宁。2013年8月20日,他在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找工作,恰好遇到珠海新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工,便填写了一张表格。随后,覃保能经该公司进入三乡镇一家工厂打工。由于工厂要求工作12个小时,且工作过程伴随满身油漆,半个月后覃保能便离开了该家工厂。

  去年10月17日,劳务公司把覃保能派到中山汤石照明有限公司。“因为操作比较简单,除了带班师傅教授机器的使用方法外,没有进行岗前培训。”覃保能说,一进工厂,他就被安排到冲压车间。10月24日下午3时10分许,经过10分钟休息,覃保能打开机器开始工作。“3时30分许,我发现一块物料卡在机器内,便用手试图把物料拉出来,一只脚却不知怎么踩住了机器开关,手一下就被卷进去了。”覃保能说,一会的工夫,他的左腕以下部分全部被压碎,血不停地往下流。

  “工厂要我去找劳务公司”

  事发后,覃保能被送往小榄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当天下午6时30分许,该院手外科对伤者实施手术,左腕以下部位被整体截肢。

  南都记者在一张由小榄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上看到:覃保能被冲床压伤左腕致疼痛出血一小时;左腕以远肢体毁损,毁损肢体压扁,组织紊乱不清,左手部分缺损,仅掌握部分撕脱皮肤,皮下组织相连,腕骨、掌骨、指骨粉碎性骨折并外露。“他还那么年轻,手腕没了,以后怎么办?”覃保能的父亲希望工厂和劳务公司能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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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覃保能称,从10月24日到11月11日住院18天期间,11190余元医疗费均由新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支付,汤石照明既未支付医疗费,也未曾派人到医院探视。据覃保能介绍,受伤手术时,汤石公司的工作人员将他身上所带的饭卡、手机、身份证、厂牌等收走,事后归还个人物品时,厂牌却不见了。尽管多次到汤石公司讨要,对方却不承认收走了厂牌。“现在汤石公司只承认我在那出的事,但不承认我是他们的员工,要我去找劳务公司。”

  申请工伤困难重重

  覃保能的堂哥覃智玉告诉南都记者,堂弟出院以后他们曾多次前往汤石公司洽谈善后事宜,但该公司负责人却表示覃保能并非汤石照明的员工,而且汤石照明曾与劳务公司签署协议,每个月将保险费支付给劳务公司,并注明期间发生任何事与工厂无关。

  南都记者在覃保能提供的一份分别盖有两个公司公章的《人力资源派遣合同》补充协议上看到:针对原合同第三项第10点的保险相关费用规定补充如下,新华员工保险费用由新华公司购买,汤石照明以每人每月20元支付给新华公司,若出现派遣人员事故伤害,一律由新华公司责任处理,与汤石公司无关。

  无奈之下,覃保能及家属只好找到新华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张老板”。“张老板提出一次性赔偿11万元,或者2年内支付13万元。”覃智玉说,这让他们很难接受。1月13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覃保能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并出具了一份《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然而除了伤者之外,工伤认定的另一主体到底是劳务公司还是汤石照明,依然没有定论。

  “我既没有跟劳务公司签合同,也没有跟汤石公司签约。”覃保能无奈地说,他没有合同,现在厂牌也不知道哪去了,目击证人也不愿意替他作证,工伤认定太难了。

  [疑问]

  算不算汤石公司员工?工商局网站未查到劳务派遣相关信息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随覃保能一同来到了中山汤石照明有限公司。在工厂保安亭处,一名穿着厂服的男子一下就认出了覃保能,并表示领导不许他进入工厂,让他找劳务公司解决。南都记者亮明身份及来意后,该保安称要请示领导。随后,一名男子走出来告诉记者,公司不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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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南都记者又致电珠海新华劳务派遣公司“张老板”。“昨日我们已经去过劳动部门,怎么判就怎么处理,我不用跟你讲什么。”张老板说,他已经请了律师进行相关取证,建议走司法程序,并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随后,南都记者先后登录珠海、中山两市工商局网站,均未查到“珠海新华劳务派遣公司”的相关资料。

  是否符合工伤条件?

  劳动部门:初步可认定为工伤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电话采访了小榄镇劳动部门。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已经接受覃保能的工伤认定申请,立案处理。目前已初步认定覃保能符合工伤条件,覃保能与中山汤石照明公司无劳务关系,工伤认定的主体是珠海新华劳务公司,而具体的赔偿还需要进一步认定。

  [延伸]

  帮伤残打工者

  讨回13万赔偿款

  市第二人民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南都讯记者王卫实习生陈正明通讯员李世寅戴洁云 1月6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印发《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工作方案》,筛选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涉民生案件得到有效执行。

  2012年5月份,肖某卿在位于南头镇的中山市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车间工作时,右手的中指、食指被机器压伤,造成七级伤残,却没有得到公司的赔偿,肖某卿随即申请了劳动仲裁,中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肖某卿赔偿金148677.5元。公司不服,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6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起诉。2013年7月1日,肖某卿申请了执行。

  立案后,法院查封了该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2504.84元和一台300吨液压机,并多次致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催促他履行法律义务,但其一直找各种借口拖延。在承办人告知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后,孙某委托律师先后两次到庭与肖某卿进行协商,并口头承诺分期付款,但到期后又打电话找各种借口拖延。

  2014年1月10日,法院工作人员到公司扣押液压机,此时孙某没有出面,他的儿子和女儿站在液压机前,大声叫嚣“除非你们的车从我们身上压过去,否则别想搬走机器”,并一直阻碍执行人员靠近。执行干警对其释法说理,指出其妨碍执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孙某的儿子和女儿当面打电话告知孙某。在孙某的电话指示下,其儿子和女儿承诺中午12点前筹到钱支付给肖某卿。上午11点时许,孙某的儿子和女儿当场支付3万多元给肖某卿,并到附近银行将剩余的十万元转账给肖某卿。至此,本案全额执结完毕。

  (原标题:压碎手腕 未签合同索赔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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