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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时间在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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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定期租赁合同需要面对很多的问题,如法律上时间限制的问题等等,可能大部分人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时间存在疑惑。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时间在怎么确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时间在怎么确定

  出租人行使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权时必须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但不能将该通知视为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解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形式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三、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

  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A.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B.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时间在怎么确定的内容,由此可知,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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